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概要
Outline of Civil Code 
開課學期
108-1 
授課對象
管理學院  企業管理組  
授課教師
林聰賢 
課號
BA2009 
課程識別碼
701 173B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A,B,C(18:25~21:05) 
上課地點
管一103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1BA2009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透過生活事例、法律原理、民法原則、法律案例討論、法律條文解析,及反思法律原則等由整體到具體之講授規劃,使非法律本科之學習者於短時間內迅速掌握民法(或法律)之精要,培養對法律案例之獨立思考與應答能力。 

課程目標
使學習者掌握法律一般原理,並有能力思考並解決民法案例。 
課程要求
被點到回答問題時不當啞巴!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 民法概要
陳聰富 民法概要
小六法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法庭旁聽報告 
50% 
至法院旁聽至少三個民事案件,就各案件撰寫案件概要、分析,與心得。(非法院遊記!) 
2. 
期末民事判決閱讀 
50% 
閱讀指定之民事判決二至三個,撰寫摘要、分析法官之論證過程與理由,及心得。 
3. 
期中點名 
10% 
選最冷的一天(教師自由心證~)點名,酌予加分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0  課程介紹 
第2週
9/17  法律主體(人) 
第3週
9/24  法律客體 
第4週
10/01  法律行為(一) 
第5週
10/08  法律行為(二) 
第6週
10/15  代理、無權處分、消滅時效 
第7週
10/22  債篇概論、契約 
第8週
10/29  無因管理、不當得利 
第9週
11/05  本週法院旁聽 
第10週
11/12  侵權行為 
第11週
11/19  債務不履行及其他 
第12週
11/26  債各 
第13週
12/03  物權概論、所有權 
第14週
12/10  所有權 
第15週
12/17  用益物權 
第16週
12/24  擔保物權 
第17週
12/31  親屬繼承